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網頁資訊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102年12月24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94條之1、第102條之1及第126條」修正草案,如經 總統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自施行日起,所得稅憑單免填發作業即可開始實施。該局說明,所得稅各式憑單採行「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之作業,即憑單填發單位原則上得免於每年2月10日(每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者填發期間延長至2月15日)前填發所得稅憑單予納稅義務人,惟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填發,且憑單填發單位應提供納稅義務人多元且便利之申請管道。該局指出,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正式實施後,民眾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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