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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立北投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2 年 8 月 31 日
發佈單位 輔導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01
公告內容

臺北市立北投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壹、依據

  • 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修正條文」。
  • 教育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 臺北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 臺北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

 

、目的

一、適應學生個別需要,以達到因材施教,適性發展的目標。

二、鼓勵學生努力向學,以協助學習優異之學生加速、加深或加廣學習。

 

參、實施類型

依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有:

一、免修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肆、實施方式

一、成立甄別小組

(一)召集人:校長。

(二)委  員:教務主任、輔導主任、註冊組長、教學組長、特教組長、資料組長、國文、

英語、數學、社會、自然領域召集人,班導師、相關任教老師列席參加。

(三)專家學者:依實際需求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指導。

二、學生申請鑑定

(一)申請對象: 就讀臺北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

資優學生為對象。

(二)申請資格: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須具資優資格;未具資優資格者,須先通過

本市鑑輔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

(三)申請時間: 第一學期於9月15日前或第二學期於2月25日前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向特教組領取或於學校網頁下載申請表,經家長、導師、任課教師簽名同意後提出申請,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伍、計畫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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