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市府重申公立學校職員於辦公時間兼課,應以事假、休假或班補休登記,不得核給公假,請同仁遵守規定。 發佈日期 2020 年 1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124 公告內容 詳細內容請開啟附檔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1090102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1090102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1090102.pdf55.4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1090102.pdf 【2020-01-02】臺北市政府 109 年員工休閒隊社游泳社活動實施計畫」1 份,請同仁參閱 ... 【2020-01-02】臺北市立瑠公國中將於寒假期間辦理「瘋狂科學生活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