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宣導為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請落實校園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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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0 年 11 月 26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學生事務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221 |
公告內容 | 一、請加強校園飲食衛生安全,尤其以冰品、消暑飲料、桶餐(餐盒)等衛生管理為要,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包含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徹底加熱及要低溫保存。 二、有關食品中毒相關參考資料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防治食品中毒專區」下載。(網址: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 三、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委外商店或餐食供應之團膳廠商等,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學校衛生法」、「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校園食品規範督導考核要點」規定辦理,以維護校園師生飲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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