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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計畫」。
發佈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輔導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學生事務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498
公告內容

一、為有效發掘本市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提供多元化安置型態,本市特辦理旨揭鑑定計畫,提供學生適性教育,促進本市資優教育優質發展。

二、旨揭鑑定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109學年度就讀本市國民中學未設各該類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學校之七年級學生,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符合「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者。

2、依申請鑑定類別,符合下列申請標準:

(1)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2)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3)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報名方式:

1、時間:110年3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3月17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2、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以學生學號及密碼登入「臺北市第二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https://school.tp.edu.tw/)鑑定報名專區(路徑:學生線上/資賦優異

報名),並依系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

(三)經鑑定通過之學生,其安置採特殊教育方案(區域衛星資優教育方案)辦理:安置於原就讀學校普通班,接受指定學校辦理之區域衛星資優教育方案服務,詳細方案內容以臺北巿政府教育局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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