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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特聘教師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1 年 5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1,027
公告內容

一、為促進本市學校優質化、特色化及多元化,多元媒合教師專長與學校需求,發展創新與實驗課程,本局賡續辦理旨揭計畫,期能建立本市特聘教師人才資源庫,促進校際資源分享與人才交流,提升學校辦學與教師教學品質。
二、計畫辦理期程:110年8月1日(星期日)至111年7月31日(星期日)。
三、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向本局申請各項課程教學實驗及創新計畫,得就本局公告之候用特聘教師選用適宜學校計畫者,自行聯繫候用特聘教師確認後,納入方案之申請媒合,並於110年5月26日(星期三)前檢具110學年度方案及經費概算表函報本局審查。
四、為擴大候用特聘教師人才庫,擬持續廣邀本市優秀教育人員,後續遴選作業程序,說明如下:
(一)初審:由學校依遴選條件推薦1至3位人選,請有意申請者於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111年3月11日(星期五)期間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函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
(二)由本局組成遴選小組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舉行面試),經審查通過者將增列置於本局候用特聘教師人才庫並公布各校。
五、檢附旨揭計畫及候用特聘教師名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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