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為落實推動多元文化教育,避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發生族群歧視事件, 以共創友善校園,請依說明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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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1 月 23 日 |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68 |
| 公告內容 | 為落實推動多元文化教育,避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發生族群歧視事件, 以共創友善校園,請學校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5年1 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27900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校園發生族群歧視事件,共同營造相互理解、 平等對待、尊重多元之校園學習環境, 落實以下事項: (一)依行政院核定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以下簡稱ICERD)推動計畫」,邀請學者專家師資或 種子師資人員舉辦講習會及各種宣導,並善用 內政部ICERD之 種子人員培訓教材。 (二)請教師透過各項歧視議題與案例, 融入部定課程或校訂課程,引導學生學習; 相關教案及教學活動, 請參考運用 原住民族教育資訊網(https://ieiw.k12ea. gov.tw/Project/Index#1)。 (三)請採用宣導、研習、教學等多元方式, 參考教育部「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相關案例─以校園歧視事件為例」手冊(https://ws.moe.edu.tw/001/Upload/3 /relfile/7829/90336/44ebe2fa-03bb-42d8-afba1ae5585d114d.pdf),提升教職員工生對族群文化之敏感度, 以預防、制止歧視行為發生,並瞭解族群、性別、階級交織下之歧視原因, 進而具備認識隱微歧視內涵、情形與類型等知能。 (四)又「姓名條例」業於113年5月29日修正公布,依修正後 之「姓名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臺灣原住民族依其文 化慣俗登記傳統姓名者,得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即所謂 單列族名),請學校協助宣導並提醒學生應尊重他人 之姓名表列方式,避免同儕以不當方式對待單列族名之原住民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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