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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計畫 」。
發佈日期 2022 年 1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輔導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03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貴校(含附設幼兒園)於111年3月18日(星期五)前完成校內初選,並將被推薦人員相關資料、推薦表(務請核章並檢附必要之佐證資料)、簡介短文及遴選及推薦會議紀錄,逕送教育局委託學校「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勤樸樓1樓114室),並註記「參加優良特教人員評選」,逾期恕不受理。

三、被推薦者資料,無論是否入選,其推薦表列入該局備查資料,其餘資料於公開表揚1個月後退還;被推薦當選者,如未經校內公開方式遴選或資料不實,經查屬實者,除撤銷資格、追繳獎金及獎狀外,相關人員視情節予以議處。

四、「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計畫」詳附件,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謝助教,電話:02-2311-3040轉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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