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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勞動部轉知中央選舉委員會定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 為 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 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等9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日,請協助督促所轄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以保障部分時間勞工權益
發佈日期 2025 年 12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
公告內容

一、依勞動部114年11月17日勞動條3字第1140149047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為利勞工行使投票權,勞動部前於107年11月8日以勞動條3字第1070131460號公告指定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日及公職
人員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所定應放假日,當日具投票權之勞工,其工時、工資給付規定,請依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1393號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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