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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宣導110年國中教育會考
發佈日期 2021 年 4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538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35149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103年起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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