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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
發佈日期 2021 年 10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73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10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7186號函辦理。

二、本市校園相關防疫措施請依旨揭函示及本局110年10月21日北市教體字第1103095681號函修訂之「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落實辦理。

三、本局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校園防疫因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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