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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辦理111年度參與式預算進階教育推廣研習班第1、2期 (課程代碼:AA2843)訊息。
發佈日期 2022 年 8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研習快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01
公告內容

一、為落實「開放政府、全民參與」理念,參與式預算提案案件類型涉及本府各機關單位(含各級公私立學校),為使同仁更了解參與式預算相關程序,特開辦旨揭研習班。 二、旨揭研習課程為實體課程,每期50人,111年9月22日及10月14日各1期,每期6小時課程,並備有午餐供應學員,納入公務人員年度學習時數,且適用教師研習時數認證,檢送課程表1份(詳附件1)。 三、報名資格為已完成參與式預算初階教育課程人員,請111年參與式預算錄案案件主協辦機關指定人員參加;另因應本府教育局轄下市立高中職學校承辦「臺北市參與式預算高中職推廣教育執行計畫」業務,請鼓勵校長、處室主管、公民科教師或業務窗口等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若已完成相關訓練者,請改派尚未參訓同仁。 四、本研習班調訓相關事宜係委由公訓處辦理,報名方式如下: (一)本府各機關學校人員:請機關人事單位於111年8月24日(星期三)前至「公訓處實體班期人事登入系統」(https://dcsdcourse.taipei. gov.tw/personnel_login.php)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二)本市私立各級學校教職員:請於111年8月23日(星期二)前至此連結https://forms.gle/Bnp8dGBFrvh9PLKi8完成報名作業。 五、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變化快速,及保障個人健康安全等考量,實體課程請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一)依「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規定,若學員被認定「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14天內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或高風險國家旅遊史」等對象者,於規定防治措施期間,請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社區監測方案辦理,並嚴禁至公訓處參訓。 (二)如有前述情事者,敬請人事人員協助同仁辦理線上異動作業(取消參訓)或請假作業。 (三)請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至教育學習場所研習務必配戴口罩,以維護個人健康。 (四)配合防疫政策,公訓處得適時調整為視訊直播課程及參訓人數,屆時以公訓處調訓通知為準。 六、本研習班報名日期截止後,將由公訓處逕以E-mail發送研習訊息予錄取人員及機關人事,請多加留意。為免傳送漏失情事發生,研習訊息請貴機關人事人員再予轉知研習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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