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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衛生福利部修正「兒童及少年結束家外安置後續追蹤輔導與自立生活服務作業規定」,並自111年11月14日起生效一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輔導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29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59298號辦理。

二、旨揭作業規定名稱業修正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兒童及少年結束家外安置後續追蹤輔導與自立生活服務作業規定」。

三、檢附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全文及流程圖各1份。

附件20025340_1113102423_ATTCH4
附件20025340_1113102423_ATTCH3
附件20025340_1113102423_ATTCH2
附件20025340_1113102423_ATTC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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