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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告市府來函重申教育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若無特殊事由,迄日應以 學期為單位,以保障學生受教權及代理教師工作權。
發佈日期 2024 年 6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126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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