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即日起受理推薦本校教師申請113年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獎勵教師獎金案,如有推薦名單請於113年9月12日(四)前將推薦表送人事室(逾期不受理) |
---|---|
發佈日期 | 2024 年 9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公告 |
點閱次數 | 48 |
公告內容 | 一、如有推薦人選,請於本(113)年9月12日(星期四)前填妥推薦表(如附表),並於推薦單位(人)欄位簽名後,送人事室彙辦(逾期不受理)(本校最多可推薦3~4人,兼任行政教師與未兼任行政教師之名額至少各1人〔均以不低於1%為原則〕)。 |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