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各機關學校宜考量業務之急迫性及必要性覈實指派加班, 以補休假作為補償方式者,應確實督促同仁於補休期限內 休畢,並落實加班補休屆期結算作業 發佈日期 2025 年 2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32 公告內容 一、請同仁依限於屆期前即早規劃完成補休。 二、請主管人員負起督促有關人員及早規劃補休。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 函1140206 臺北市政府 函1140206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 函1140206.pdf290.4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書函1140124.pdf263.1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 函1140206.pdf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書函1140124.pdf 【2025-02-12】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114年度「AI輔助英文寫作班」班期資料 【2025-02-11】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114年度創傷知情於兒少之偏差行為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