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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學生接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疫苗得申請疫苗假案,自112年5月11日起停止適用。
發佈日期 2023 年 5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03
公告內容

一、依教育部112年5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61580號函辦理。

二、指揮中心業以112年4月27日肺中指字第1123700075號函知,有關前基於防疫控制需要,強化受僱者接種COVID-19疫苗意願,受僱者為接種COVID-19疫苗,得請疫苗接種假一事,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三、教育部配合前述調整,有關學生接種疫苗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部分,自112年5月11日起停止適用。

四、教育部原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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