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提報114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4
公告內容

轉知提報114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1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5117號函辦
理。
二、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者,教育部自
112年度起以2年為週期辦理旨揭獎項,實施計畫重點說明
如下:
(一)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
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申請、推薦之程序及時程:
1、本局主管學校及其校內人員:由學校向本局申請,或
由本局主動舉薦。
2、與本局主管學校合作之團體及其個人:逕洽本局主管
學校,由該校向本局申請。

3、由申請者於114年2月21日(星期五)前將繳交資料及
相關證明文件函送至本局後,由本局本審慎客觀原則
擇優推薦個人組及團體組合計以4組為限。
(三)各受推薦者應具下列之一條件:
1、從事本土教育之傳播、推廣,對促進終身學習,有具
體而長遠之影響。
2、從事本土教育論述、調查、研究或出版,有創新卓
見。
3、開設或辦理本土教育相關課程、教學、教材或著作,
提升教師專業知能著有成效。
4、捐資成立有形之本土教育相關設施,或於推廣本土教
育上,影響深遠。

(四)評選方式:由教育部組成評選小組,並採初選及決選2階
段進行評選。
1、初選:評選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依教育部所定
錄取名額之2倍名額,擇優推薦為決選名單。
2、決選:評選小組依決選名單辦理書面審查為原則,並
採共識決議確認獲獎名單;必要時,得進行面談、實
地查核或請申請或受推薦者至指定地點進行簡報。決
選結果獎勵及表揚之名額,個人組及團體組合計以10
名為原則,並得視當年度推薦數增減以不足額錄取。
(五)獎勵內容: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幀,並由教育部公開表
揚,及公布獲獎名單於CIRN本土教育資源網
(https://cirn.moe.edu.tw/Module/index.aspx?
sid=1107),同時將評選結果通知本局。

三、如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
資源中心洪小姐,連絡電話(06)213- 3111分機5772,電
子信箱han1014nut@gm2.nutn.edu.tw。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