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和平校區之周邊人行道,自113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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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8 月 21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公告 |
點閱次數 | 144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巿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之周邊人行道,自113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該案另載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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