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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學校教職員從優議卹增加功績撫卹金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 1144200878A號令廢止
發佈日期 2025 年 4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6
公告內容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00條已明定原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自107年7月1日起不再適用,且該條例於108年4月24日公布廢止,致旨揭規定已失其法令依據,且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爰教育部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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