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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新興 菸品管理自治條例」
發佈日期 2022 年 3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學生事務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59
公告內容

「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預計於111年3月下旬公布施行。

未滿菸害防制法法定吸菸年齡者(目前為18歲),不得使用新興菸品;違反者,應限期接受戒治新興菸品相關教育。

其他資訊詳如附件檔,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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