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109學年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研習」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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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4 月 12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568 |
公告內容 | 一、目的: (一)增進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及相關人員對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了解,保障身心障礙者在教育現場之人權,與平等的基礎。 (二)落實融合教育精神,打造校園人文、物理上之無障礙環境。 二、辦理時間: (一)本研習共辦理4場次,可擇1場次參加: 1、110年5月14日(五)13:00-16:00。 2、110年5月27日(四)09:00-12:00。 3、110年6月05日(六)09:00-12:00。 4、110年6月24日(四)09:00-12:00。 (二)第3場次於假日辦理,開放學生、家長及對本議題有興趣之民眾報名參。 三、研習地點: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學生活動中心。 (一)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320號。 (二)公車:302、304、223、601、重慶幹線。 (三)捷運:大橋頭站、圓山站。(步行約15分鐘) 四、參加對象:每場次150名,如欲額滿時依下列順序錄取。 (一)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特教教師。 (二)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職員。 (三)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約聘或兼任人員。 (四)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特教學生及家長。(限第3場次) (五)對本議題有興趣之民眾。(限第3場次)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請於下列網站擇一報名,並自行至網站查詢錄取狀況。 (一)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index/DefBod.aspx)。 (二)全國特教資訊網( https://reurl.cc/pm4kxl )。 六、備註: (一)參加本研習教職員請學校准予公假,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二)參與人員請於研習結束5日後,至原報名網站查詢研習時數。 (三)研習相關事宜請逕洽聽資中心資源發展組徐瑾樺老師。 電話:(02)2592-4446 #602、信箱:1062@tmd.tp.edu.tw (四)該校無法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往。 (五)如有特殊需求(如:手譯、聽打及無障礙電梯等),請於報名時聯繫承辦人,以利會場安排。 (六)請配合該校防疫政策,進入校園需量測體溫及配戴口罩,並配合實名制登記,恕不提供現場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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