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112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含修正對照表)及「臺北市112年度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含修正對照表) |
---|---|
發佈日期 | 2023 年 5 月 24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公告 |
點閱次數 | 2,913 |
公告內容 | 一、本市本(112)年度賽制重大調整如下: (一)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資格: 1、國中、高中學生組及教師組:原為「分區第1名」或「不分區前2名」代表本市參賽,改為「不分區前2名」或「兩分區重新合併後排行最優前2名」。 2、國小學生組:維持「分區第1名」或「不分區前2名」代表本市參賽。 (二)評分方式:原採「總平均法」改為「序位法」。 二、本市原住民及漢人之學生及成人,均得報名參加各組原住民族語相關競賽項目,以期培養本市市民「人人習族語」之風氣。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