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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臺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首長政績紀念章頒發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首長政績紀念章頒發要點」,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5 年 10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4
公告內容

因應本府於114年7月18日以府授教人字第1143082255號函訂頒「臺北市立各級學校幼兒園特殊優良校(園)長獎勵要點」,據以獎勵臺北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市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特殊優良校(園)長,同時頒發紀念章;考量上開紀念章及首長政績紀念章均係以擔任首長職務年資為機關學校請頒之基本要件或標準,是為避免學校首長有重複授予獎章情形,爰配合修正旨揭要點名稱及相關規定(含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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