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告有關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 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一案,請同仁切實遵守。 發佈日期 2024 年 5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15 公告內容 來函及銓敘部函請開啟附檔 相關附件 函轉銓敘部函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 函轉銓敘部函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函轉銓敘部函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pdf251.4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銓敘部函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pdf378.1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函轉銓敘部函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pdf銓敘部函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pdf 【2024-05-27】113體育班招生簡章 【2024-05-27】公告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