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函轉教育部協助大陸委員會宣導「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並檢送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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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8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13 |
| 公告內容 | 一、依教育部114年10月16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07542A號函辦理。 二、查陸委會業依114年7月28日「研商建立各機關(構)學校人員任用資格符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會議決議,於該會全球資訊網建置「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https://www.mac. gov.tw)。 三、另教育部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以下簡稱查核範圍表)及「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以下簡稱具結書),請各校自115年1月1日軍公教人員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正式施行後,依新版查核範圍表及具結書辦理查核。 四、檢送教育部原函、陸委會原函、專案查核期間無意願配合查核人員列管表、查核範圍表及具結書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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