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舉辦113年度特殊教育研習「大專資源教室經營與運作:輔導人員的角色與功能」及「身心障礙學生之認識與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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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3 月 19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206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3月13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131007229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113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10分(上午場:大專資源教室經營與運作:輔導人員的角色與功能)、下午13時10分至16時20分(下午場:身心障礙學生之認識與輔導),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和平校區II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三、研習對象:北區(金門縣、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桃園市、新竹縣/市)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以及本校輔導區(宜蘭縣、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國高中職教育階段特教教師優先錄取,報名未滿名額開放跨區報名,上、下午場名額各70人。 四、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詳附件)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上、下午場分開報名。 (二)錄取名單將公布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三)審核錄取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開課前來電說明並請假,吳方慈助理專線:(02)7749-5105。 七、注意事項: (一)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差)假。 (二)為尊重講師,請準時入場。 (三)研習結束後請填答回饋問卷表單。 (四)全程參與並確實簽到、退者,上、下午場將各核發研習 時數3小時。 (五)請自備環保餐具。 (六)停車位有限,請善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七)孕婦、身心障礙、行動不便及需其他特別服務者,請於研習報名時於備註欄中告知,以利中心協助安排。 (八)考量因疫情或其他突發狀況導致研習安排需臨時變動,請學員們務必留意E-mail或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的最新公告訊息,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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