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2學年度臺灣手語教師及教支人員第2次回訓研習實施計畫」歡迎已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之教師踴躍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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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2 月 29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研習快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10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74243A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臺灣手語教師及教支人員之專業知能及增進臺灣手語教師及教支人員教學品質,以落實臺灣手語課程與教學及聾人文化之傳承,該署特辦理「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第2次回訓研習實施計畫」。 三、旨揭計畫重點如下: (一)參加對象:已通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之教師及已通過「教育部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之教學支援人員,112學年度第2學期有授課之人員務必參加。 (二)研習時間:113年1月20日(星期六)及1月23日(星期二),請擇1日參加,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三)研習人數:每場次至多300人,若報名時已達人數上限,可選擇另一場次參加。上午為臺灣手語第2冊及第4冊教學內容、下午為臺灣手語第6冊及第8冊教學內容。 (四)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核給研習時數6小時。 (五)公(差)假登記: 1、參與113年1月20日(星期六)場次者: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0年12月2日九十局考字第037873號書函略以,例假日不上班辦公,無請假或補假問題;惟如確有業務需要,強制指定或指派特定之公務人員參與例假日活動,宜同意准以補休方式辦理。 2、參與113年1月23日(星期二)場次者: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同意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另臺北市辦理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補課期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同意參與人員以公假派代參與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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