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本府各機關(構)學校自即日起,於114年每週一為「淨零生活日」,請以多元管道或公開場合宣導鼓勵所屬同仁於是日實行蔬食、節電、減廢、綠運等減碳生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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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4 月 03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公告 |
點閱次數 | 55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本府114年2月20日府授環候字第1143020624號函頒「114年臺北市淨零新生活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達成本市2050淨零排放目標,前開計畫透過「淨零生活環境營造」及「淨零生活方式推廣」雙主軸共14項具體行動項目落實推廣,本府環境保護局將於114年4月、7月、10月及115年1月召開管考會議追蹤各單位推動進度;其中「推行本府淨零生活日」項,明定由本府人事處訂定公告各機關(構)學校每週一日為「淨零生活日」,並加強行銷,帶頭示範員工師生淨零生活日實行蔬食、節電、減廢、綠運等減碳生活方式。 三、請本府各機關(構)學校自即日起,於114年「每週一」為「淨零生活日」依下列說明配合辦理,使同仁能落實各項減碳生活方式: (一)蔬食:於「淨零生活日」舉辦會議或活動訂購之餐點或員工餐廳供餐,以蔬食為原則;請本府教育局對於所屬各級學校之營養午餐,審慎評估於「淨零生活日」以蔬食為原則之可行性。 (二)節電:請同仁於下班前應將電腦關機及拔掉非必要電器插頭,上班時段、中午休息時間關閉不使用之事務機器,以達節能省電成效;另請依「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員工師生節約用電公約」,確實落實節能措施,降低機關(構)學校用電度數。 (三)減廢:持續落實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禁用瓶裝水,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推行無紙化辦公,評估各項業務改以數位、電子文件方式辦理。 (四)綠運:請鼓勵同仁踴躍參加「基北北桃我的減碳存摺」全民運動,帶動全民綠運輸減碳;持續請所屬同仁參加「本府員工零碳新生活運動獎勵活動」(修訂後之獎勵參考原則另函通知),以累計交通減碳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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