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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1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2 年 8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學生事務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83
公告內容

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及臺北巿政府教育局 111年7月22日召開「臺北市111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第一次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111)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承辦學校為市立雙園國中,實施計畫修正處均以粗體標示,請詳加注意。

三、為利報名順利進行,本次個人組及團體組報名皆採網路登記,學校核章以掛號郵寄收件方式辦理,請務必提醒個人組參賽者自行上網登記報名。報名流程及期程,請務必詳閱實施計畫之捌、報名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四、報名日期

(一)網路登記報名日期:111年9月1日(星期四)9時至9月12日(星期一)24時止。(登記系統於9月12日(星期一)24時關閉,逾時不予受理。)

(二)列印報名表及學校核章日期:111年9月1日(星期四)9時至9月13日(星期二)16時止。

(三)掛號郵寄收件:由學校承辦人彙集資料,備妥學校核章之報名表件(詳閱實施計畫)於111年9月16日(星期五)前,寄至承辦學校市立雙園國中,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五、本次競賽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

址:https:// 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

七、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預告於112及113學年度實施逕行參加全國決賽新制,學校預先規劃考量參賽組別與舞碼內容如下

(一)團體組:連續 2 年獲得全國決賽團體組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於112學年度實施,採計110與111兩學年度之決賽成績)。

(二)個人組:連續 2 年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得逕行參加決賽(於113學年度實施,採計111與112兩學年度之決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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