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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衛生福利部於112年11月13日以衛授國字第1120761124號公告「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
發佈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08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巿政府衛生局112年11月16日府授衛健字第1120148835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公告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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