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辦理「114年原住
民族語文教材編定基準工作坊」(高雄場次),
歡迎具有原住民族語經驗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114年6月24日教
研原字第1142500760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活動為使原住民族語教育工作者能更深入瞭解並
應用原住民族語文教材編定基準(以下簡稱編定基準),
國教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於本(114)年辦理2場次工
作坊推廣該編定基準,使學員瞭解編定基準內容,藉由講
師案例分享,學習以編定基準做為編纂族語教材之依據,
並實際演練及分組討論。
三、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高雄場次:
1、時間:本年8月22日(星期五)。
2、地點: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2樓手
作教室(高雄市小港區二苓國民小學)。
(二)研習對象:本次工作坊以具有「自編教材」的教師為主
要研習對象,包括原住民族語老師(含專職族語老師、
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
員),每場次約30名。
四、報名方式:
(一)本報名梯次為「高雄場次」,一律採網路報名。即日起
至本年7月25日,至國教院研習及活動資訊網後,選擇
「活動與研討會」,點選旨揭活動的「開放報名中」即
可進入報名表單,其報名網址如下:https://workshop.
naer.edu.tw/naweb/Services/wFrmYearPlanAct.
aspx),或於附件掃描QR Code。
(二)報名截止日期後於一週內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正、備取
人員,正取人員未能前往參加者,最晚於本年8月12日前
來電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
7740-7142;電子郵件信箱:junia@mail.naer.edu.
tw)。
五、全程參加並核實完成簽到退者核發 6 小時之教師研習時數
或電子研習證明書。
六、因課程安排教材討論,提醒報名學員務必攜帶自編教材及
筆電,俾利後續研習課程的安排。
七、請報名學員所屬機關(構)、單位或學校給予公(差)假
登記,課務需自行處理。
八、檢送旨揭活動計畫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