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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14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研習快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
公告內容

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14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
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4年6月19日清語研所字第1149004503
號函。
二、招生對象:
(一)共同條件: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
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科系畢業,具
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持外國學歷證件者,學歷證
件須已加蓋經我國駐當地國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
2、具備以下任一證書:
(1)原住民族委員會自103年1月1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
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114年後
取得族語能力中高級任一種合格證明書即符合該項

報名條件)。
(2)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
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二)具備以下任一資格者:
1、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2條規定,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
遠地區學校從事族語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且
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老師或代理教師。
2、具備原住民族語教學、族語推廣或原住民身分及教學
經驗資格之一者:
(1)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原住民族語
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之族語老師、原
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老師或代理教師。
(2)現職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且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
4年(含)以上。
(3)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瀕危語言之族語言推動組織
等單位推薦之族人,並經原住民族委員會造冊在案。
(4)具原住民身分,於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從事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2學期之代理教師。
三、報名期限:114年7月7日上午9時至7月18日下午5時(線上
報名系統逾期恕不受理;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四、線上報名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https://forms.gle
/DUURNGxeVKnt1JUt5。
五、招生人數:35人。

六、修業年限:至少2年。
七、上課時間:學期間之週六及寒暑假之週一至週五。
八、上課地點:該校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或光復校
區(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九、收費標準:報名費新臺幣1,300元,每學分3,500元。
十、相關詳細資訊請參照該所網頁【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
文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專區。
十一、招生簡章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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