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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 「111年度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閩南語文輔導認證研習課程實施計畫(第3梯次)」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研習快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25
公告內容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
「111年度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閩南語文輔導認證研習課程
實施計畫(第3梯次)」,

歡迎教師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11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46552號函
辦理。
二、國教署為協助學校完備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
及協助現職教師提升閩南語文應用之能力,並通過閩南語
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
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以滿足國民中學各校112學年度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
優先,請學校依現有教師人數及其授課情形,並以111學年
度開課及現有符合資格師資現況,推估112學年度7至8年級
閩南語師資需求,尚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請依學校

規模,薦派1至3人有意願任教閩南語之教師參與本次研習
課程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前開薦派結果國教署將
納入112學年度本土語文師資整備作業併同檢討,請確實依
本案研習計畫薦派足額教師參與研習。
四、為鼓勵各校教師參與旨揭研習課程,以及參與閩南語語言
能力認證考試,各公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長期代課及
各梯次薦派教師),於111年度完成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
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繳交且無缺考情形者,均得申請第2梯
次報名費補助。近期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
至111年11月25日止,請提醒貴校教師依限完成報名。
五、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本梯次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倘有
餘額再開放予非薦派教師自行報名;請學校核予參與人
員於課程進行期間公假登記,並請配合下列事項:
1、針對112學年度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全校(國
中部)總班級數,12班以下至少薦派1人、13至36班至
少薦派2人、37班以上至少應薦派3人(原住民族語及
客語通行語地區除外)。
2、請學校於111年11月23日(星期三)前,將薦派名單
(薦派名單-空白表格如附件)免備文寄送至教育局,並
將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信箱(au2887@gov.taipei),
薦派人員無須線上報名。
3、薦派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由其任職學校核予公假,
並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研習課程結束
後,薦派人員出勤紀錄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後函

送其轄屬任職單位之教育主管機關。
(二)自行報名:
1、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開放具閩南語基礎能
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含長期代課教師)自行報
名,並依報名順序及核定結果依序錄取。
2、報名期限自111年12月5日起(星期一)至111年12月7
日(星期三)止,請教師擇任職學校所在區域之場
次,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s://www4. inservice.edu.tw/),依限完成線
上報名。
(三)研習課程:計5日、40小時,含課程、測驗及實作,請依
簡章所列縣市場次報名,課程日期如下。
1、北部場及東部場:自112年2月1日起至2月5日止。
2、中部場及南部場:自112年2月7日起至2月11日止。
(四)研習人員於完成40小時研習課程後,由國立臺中教育大
學台灣語文學系核發研習證明 。
六、請學校避免於上述研習課程及閩南語文認證考試時間(112
年3月5日)辦理語文競賽或重要活動,以維護教師權益及
協助各校整備師資。
七、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
系賴小姐聯繫詢問,電話:04-22183958或E-mail:
taigi2022@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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