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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1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實施計畫」 及「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 證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2 年 1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研習快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70
公告內容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
「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實施計畫」
及「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實施計畫」,
歡迎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05399A號函辦理。
二、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下稱閩客語文)師資,
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客語文之傳承,
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規劃旨揭認證培訓計畫。
三、國教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認證培訓課程,
請貴校轉知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四、111年度預計辦理10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
程,每梯次開課人數上限200名,每梯次培訓課程為36小時
(詳參附件1)。
五、111年度上半年預計辦理4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認證作業,每梯次開放報名名額為660名(詳參附件2)。
六、未來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各校依下列順序聘用:
(一)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
明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二)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
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三)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
須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時數)。
七、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
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曾弋軒小姐,
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192;
信箱:elsa@gm2.nu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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