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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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7 月 05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14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6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1965A號函辦理。 二、為聘任具備資賦優異教育行政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教育人員,國教署徵求擔任該署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高級中等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相關遴選要項說明如下: (一)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5年以上服務年資。 2、具備資賦優異教育相關行政經驗3年以上資歷。 (二)推薦及遴選程序:由國教署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採面試)。 (三)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2人,任期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四)本案以全時支援之專業工作人員,所遺課務由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所需經費將由國教署支應。 (五)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權益、應遵守義務,及考核與獎勵,詳如簡章。 三、如有意願參加本案遴選之教師,經貴校同意後,請貴校於113年7月8日(星期一)前,備妥報名表及備審佐證資料逕寄至國立彰化高級中學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78號),並將遴選文件掃描檔(含核章後推薦表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電子郵件寄至rcgt01@chsh.chc.edu.tw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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