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73938號函。
二、目的:建構校園友善環境,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三、實施對象: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生。
四、實施期程:自114年9月1日(星期一)起至9月5日(星期五)止。
五、年度宣導主題:「停!聽!看!一起『調』出『和』諧的友善校園!」。
六、實施方式:
(一)請各校依據學校特色,訂定114學年度第1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
(二)各校應運用朝會、週會等集會場合時機,由校長對全校師生宣導友善校園活動,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並得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
(三)實施內容應融入學校相關課程教學及活動實施,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要點」為例,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15項議題,其中包含「性別平等」、「特教」、「人權」、「科技」、「資訊」等議題,落實各級學校之課程教學及宣導事項。
「友善校園」係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本位,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任何教育活動以及輔導管教措施均可建立在「友善校園」上發展,其主要內涵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學生輔導體制、人權教育、公民教育、生命教育、特殊教育及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等,以培養新世紀所需的「社會好國民、世界好公民」,並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以下同)訂定宣導主題:「停!聽!看!一起『調』出『和』諧的友善校園!」。
友善的校園風氣,透過各級學校多元化活動規劃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助全力支持下,由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創意活動,加強實施「加強校園霸凌防制宣導」、「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治校園性別事件」、「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落實人權教育等新興議題推動」、「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辦理性別平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之宣導:請依據學校特性訂定114學年度第1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得配合學校重大活動,或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積極規劃以多元、活潑方式辦理「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並請校長主持,以提升宣導成效。教育日宣導活動」、「防制校園詐騙」、「交通安全宣導」、「尊重多元文化理念」及「加強推動全面性教育」之宣導。
友善校園週自114年9月1日(星期一)起至9月5日(星期五)止。
- 年度宣導主題:「停!聽!看!一起『調』出『和』諧的友善校園!」
- 在生對生霸凌事件的調查程序新增「調和制度」,將「輔導先行」概念納入處理過程,旨在透過更具教育意涵的機制,營造尊重、關懷、安全與健康的學習環境。114學年度友善校園週以「停!聽!看!一起『調』出『和』諧的友善校園!」為主題,透過「停!聽!看!」具體行動,深化對校園霸凌防制及友善人際互動的認知,強化對求助的意識與能力。
- 【停!】停止傷害,遏止不法,杜絕冷漠:主動且積極介入處理,確保霸凌行為立即停止,強調旁觀者的態度,並培養學生勇於協助的積極意識。
- 【聽!】傾聽需求,理解差異,構築同理:鼓勵聆聽他人的聲音,對於可能因個人特質、身心狀況或處境而遭受誤解的同學,透過傾聽跟理解,增進對彼此的同理,化解人際間的隔閡。
- 【看!】發現徵兆,察覺問題,看見希望:學校應提升教職員工對霸凌徵兆的辨識能力,並建立有效通報與處理機制,培養對周遭環境與人際互動之觀察,看見可能的霸凌行為前兆、情緒低落或求助信號,共同探索解決方案,看見改善的契機與希望。
-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明訂學校每學期應辦理校園霸凌防制及輔導知能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校長、教職員工班級經營及校園霸凌防制之知能、意識及處理能力。利用各項教育及宣導活動,向校長及教職員工說明校園霸凌防制理念及事件調和、調查、處理程序,鼓勵校長及教職員工依法檢舉,以利學校即時因應及調和、調查、處理。
(三)為確保每位學生都能獲得即時且有效的協助,教育部持續強化各項求助與輔導機制。當學校知悉或接獲疑似霸凌或不當行為的檢舉時,立即啟動關懷輔導,並初步判斷是否為調查學校,事件經查證後,對涉及不當行為的學生提供適當的心理諮詢與輔導,並依情節採取適當管教或依規定懲處。同時,學生若遭遇霸凌或任何形式的困擾,都應勇於求助,包含向學校反映,教育部設置24小時專人協助之「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1953」以及反霸凌專區留言板,各縣市政府亦設有反映電話,提供學生及家長多元管道協助。
(四)請學校依據學校特性訂定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得配合學校重大活動,或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積極規劃以多元、活潑方式辦理「停!聽!看!一起『調』出『和』諧的友善校園!」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並請校長主持,以提升宣導成效。
五、重要宣導事項:加強校園霸凌防制宣導:
- 教育部為綿密校園霸凌事件反映網絡,有效發掘校園霸凌事件,並給予民眾適切之協助與諮詢,以提升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之即時性,所設立「反霸凌專線電話」,為於民眾記憶,及時讓有需要的當事人或發現之旁觀者,能立即反映尋求協助。透過「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1953」將身旁的霸凌事件反映出來,共同消弭校園霸凌行為。
-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明訂學校每學期應辦理校園霸凌防制及輔導知能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校長、教職員工班級經營及校園霸凌防制之知能、意識及處理能力。利用各項教育及宣導活動,向校長及教職員工說明校園霸凌防制理念及事件調和、調查、處理程序,鼓勵校長及教職員工依法檢舉,以利學校即時因應及調和、調查、處理。
- 學校對於學生應鼓勵及教導如何理性溝通、積極助人及處理人際關係,以培養其責任感及自尊尊人之處事態度;針對學生及家長提升校園霸凌防制之知能與意識,鼓勵學生及家長檢舉、協助及作為旁觀者適當介入,以及早制止與化解。
- 學校接獲檢舉,應初步了解是否為調查學校,並對學生啟動關懷輔導。知悉或接獲檢舉學生疑似有違法或不當行為,經查證後,教師及學校應對該學生提供適當心理諮商與輔導、採取適當管教措施、移送權責單位依法定程序予以懲處及其他適當措施,已達到預防及輔導先行之原則,積極預防校園霸凌事件發生。
- 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校園活化機制應從預防、應變及復原三面向著手:
- 預防:
- 落實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學校每學期必須依據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我檢核表進行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包括自我防護與保護、科技防衛及警監系統、門禁管理、安全巡查、聯繫合作、緊急應變、環境管理與設施、其他等八項應有當責作為)。
- 進行校園安全演練:學校每學期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人為或天然災害演練,以因應災害發生時,能即時處置。
- 運用科技防衛-智慧安全校園:現已是資訊科技時代,已有部分學校運用資訊科技技術建置相關校安設備,所以建議學校應朝向此方向發展,以提升校安管理效能。
- 建立跨單位合作機制(警、消、衛、社、民):學校平日即應建立跨單位合作機制,平日積極聯繫,至災害發生時才能整合校內外資源協處。
- 設立專責發言人:學校設立專責發言人,統一對外發言。
- 應變:
- 校安事件分為八大類,區分為「依法規通報事件<24小時>」、「一般校安事件<72小時>」及「緊急事件<2小時>」。
- 進行校安通報,必要時對校內師生示警:校安事件發生時應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必要時對校內師生示警,並於時限內完成通報不要隱匿。
- 重大緊急必要事件立即聯繫校內外窗口及教育部校安中心協處:重大緊急校安事件時除聯繫校內外窗口,統合資源應變處理外,亦應同步電話通知教育部校安中心,教育部校安中心也將提供必要協助。
- 復原:整合校內外資原展開復原工作。
- 硬體:全面檢視校園安全設施。
- 人員心理健康:必要時,針對師生進行心理輔導。
- 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
- 學生輔導應由全校教師共同參與,落實三級輔導機制,加強導師制度與知能,並透過四區輔諮中心與區內學校協力合作,使校園心理健康輔導體系更縝密。
- 積極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輔導,幫助學生透過課程教學及活動參與等方式,覺察自我身心狀態,並協助相關人員(含導師、專業輔導人員等)提升專業知能、增加敏感度。透過大專校院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計畫,提升校園心理輔導支持系統,進而強化學生身心教育及輔導工作之專業性,營造溫馨而健康的學習環境。
- 參考「大專校院身心調適假參考指引」設置身心調適假,如學生使用身心調適假,校內宜適時啟動關懷機制,運用全員輔導精神,並視其需求連結相關資源,如轉介心理諮商輔導、就學輔導、生活支持、經濟協助、資源諮詢、醫療轉介、法律扶助等各類專業服務。
- 落實校園安全文化,依教育部111年6月2日修訂「校園學生自傷三級預防工作計畫」,執行三級預防工作,強化早期發現及早介入關懷、事件發生後之危機處理與後續輔導追蹤,並督導學校加強校園建物防墜安全檢查,減少危險因子、提高保護因子,增進學生心理健康。
- 依校內危機應變機制,設立24小時校安通報求助專線,訂定自我傷害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定期進行校安通報、自殺防治通報及身亡事件處理流程演練;宣導學生可利用相關資源。
- 「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與懶人包已放置於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專區」(網址:https://reurl.cc/Vz7v8Q),請結合相關會議及活動適時宣導「1問(主動關懷、積極聆聽)、2應(適當回應、支持陪伴)、3轉介(資源轉介、持續關懷)」的守門人關懷知能。
- 新興混合型態毒品逐漸在年輕族群間流行,此類毒品除有精美包裝之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性外,混合型態多為二種以上作用相似或相反的物質混合,對身體的危害不確定,確有相當高的致死率。為加強校園師生對防制毒品知能,請學校持續運用行政會議、導師會議、正式或非正式課程等時機加強新興毒品的辨識及反毒技巧,並從生活技能及自主健康管理等方面切入。另請提醒學生不可輕易食用及持有偽裝成糖果零食、咖啡包的新興毒品,並留意電子煙可能添加違法毒品及管制藥品之情況(宣導教材已掛載於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 反毒工作是一項社會工程改造,需要大家共同參與,讓我們共同攜手保護學子身心健康、快樂學習,關心孩子在校內外學習、交友及生活狀況,讓孩子維持規律生活作息,從事正當休閒活動。
-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22條規定,學校之教職員工知悉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即應通知學通報權責人員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且任何人不得另設調查機制(不得過度詢問案情)。並應將該通報事件通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調查處理,行為人身分為教師之案件,應請另通知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停聘事宜。
- 請性平會依據性平法施行細則13條規定,加強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之教育及宣導,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並防治校園性別事件之發生。
- 另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1條規定,被害人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準用相關法條之保護,該法條並列入「親密關係伴侶」之定義,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之社會互動關係。請加強落實情感教育與情感衝突處理相關之宣導與個案諮商,學生遇有情感困擾或人身安全的問題,得及時透過向學校輔導室/諮商中心求助,由學校啟動輔導協助機制及連結安全規劃,以保護學生之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
- 請相關承辦人於規劃活動時,先行查詢相關資料,瞭解各種障礙類別之特殊性及其特殊需求,不一定要為所有障別準備資料,但有人需要時,即可提供服務。
- 請瞭解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其相關解釋(如第4號一般性意見)之規定,並瞭解不歧視、通用設計、無障礙(Accessible/可及)、合理調整(Resonable Accommodation)、平權措施/差別待遇等內涵。
- 於規劃活動時,可邀請障礙者共同參與。宣導或活動資訊可留有「無障礙聯絡資訊」,包括電話、傳真、Line等多元管道,以利各類障礙者諮詢(例如聽障者無法使用一般電話,而需要使用傳真或Line)。
行政院目前研訂「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為「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參酌CEDAW一般性建議第19號第6段意旨),並分類為10類型,其中校園常見類型包括:
- 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惡意或未經同意而散布與性或性別有關之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個人私密資料。
- 網路性騷擾:
- 未經同意逕將猥褻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資料傳送他人,如:傳送具露骨性意味之電子郵件或簡訊;於社群網站或網路聊天室發表不適宜或具侵略性挑逗言論等。
- 對於他人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騷擾防治法所定性騷擾行為。
- 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
- 對他人之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等,發表貶抑、侮辱、攻擊或威脅等仇恨言論。
- 基於性別,對於他人之行為或遭遇,進行貶抑或訕笑,如:穿著性感、婚前性行為或遭受性騷擾等。
- 鼓吹性別暴力。
- 勒索:以揭露他人性私密資料(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為手段,勒索、恐嚇或脅迫他人。
教育部業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類型列入校安通報,倘發生相關事件,學校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與所列定義、類型及內涵,於24小時內辦理通報,並依法辦理調查及教育宣導。另教育部已於111至113年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含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校院版本),並列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https://reurl.cc/MXEDKK),請廣為宣導,落實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五不四要」之原則。「五不」包括不違反意願、不聽從自拍、不倉促傳訊、不轉寄私照、不取笑被害,「四要」則包括要告訴師長,要截圖存證,要記得報警,要檢舉對方。
- 請學校落實推動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生命教育、資訊素養與倫理,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
- 請學校賡續強化親師生與行政人員認識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持續暢通學生參與公共事務之管道並建立參與及溝通審議之機制,並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融入課程及發展教材,營造落實人權保障、重視公民責任、相互尊重與包容之友善教育環境。
- 請學校持續依據「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辦理學生基本法律知識及新興議題推動及宣導,落實中小學學生自治活動,如班會、自治市長等,強化民主法治觀念素養,並結合社會及民間相關資源,協助學校推動法治教育。
- 請學校持續品德教育促進方案理念及學校特色需求,融入品德核心價值(尊重生命、孝悌仁愛、誠實信用、自律負責、謙遜包容、欣賞感恩、關懷行善、公平正義、廉潔自持等),透過跨教育階段別合作、與社區合作、與民間團體及所在縣市合作等方式,積極結合學術單位、家長團體、民間團體及媒體網路等資源,以提升品德教育實施的深度與廣度,培養學生兼具人文素養、專業謀生能力及多元軟實力,進而深耕臺灣品德文化。
- 請學校將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融入相關課程或於親師生活動中多方運用,教導學生在使用網路時應該要遵守網路禮儀、辨識短影音內容、留意個人資料保護、遠離網路沉迷及注意自己的隱私安全,提醒學生以合理、負責及正向的方式使用網路,以培育具有資訊倫理與健康上網良好習慣的現代國民(宣導資料已掛載於教育部中小學數位素養教育資源網)。
- 請學校依據「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持續透過政策發展與方案推動、師資培育與知能精進、課程教育與多元活動、社會實踐與家庭推廣、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五個面向,結合在地特色並深耕校園生命教育文化。
- 跟蹤騷擾防制法已於111年6月1日施行,第2條第2項第4款規定:「各級學校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跟蹤騷擾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學校輔導諮商支持、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之改善等相關事宜」,以保護師生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
- 經教育部整合跟蹤騷擾防制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之校園性騷擾防治事項,請依「行為辨識」、「人員適用」、「依法通報」及「調查保護」之處理機制及流程辦理(111年5月9日臺教學(三)字第1110042353號函):
- 事件適用性平法者:倘行為人及被害人之身分符合性平法第3條第3款規定,屬疑似校園性騷擾事件,應依法完成通報;續經依性平法申請調查或檢舉者,即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法調查處理、提供受教權等保護,並依法處置及提供輔導協助。另有跟蹤騷擾情形者,學校得協助被害人向警察機關報案,續由警察機關受理及調查。
- 事件未適用性平法者:倘行為人及被害人之身分未符合性平法第3條第3款規定,或被害人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2項規定之特定人有關之人,仍應辦理相關通報;並請警察機關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4條第1項規定受理及調查,由學校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 執行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輔導諮商支持。
- 請學校善用教育部113年12月函頒「校園跟蹤騷擾防制工作手冊」,建議由學生事務處為單一窗口,整合總務處、教務處、人事室、學生輔導單位,以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資源,辦理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跟蹤騷擾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學校輔導諮商支持、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之改善等相關事宜。
- 教育部業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於111年已納入「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一覽表,請配合辦理。
- 為引導學校在政策規劃、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等各面向整體推動,以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進而擴及影響力至家庭及社會。使師生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教育部特訂定性別平等教育日,以期透過課程與活動等教育連結,建立教職員工生性別意識,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之實踐。
- 教育部鼓勵學校可自行配合校務活動行事曆或透過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擬定學年性別平等教育計畫時妥適規劃,舉辦系列宣導活動以響應性別平等教育日(採鼓勵性質非強制規定),規劃議題及內容可廣納多元性別族群議題,如關注性少數、女性勞工權益等。
- 目前詐騙手法多變,詐騙案件層出不窮,為避免更多學生遭受詐騙,請學校於持續運用相關集會、正式或非正式課程等時機,落實辦理反詐騙宣導,並運用學校寒、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強化宣導作為,提高學生警覺能力,並邀集家長參與了解,才能避免更多學生受害。另近期社會各界對於詐騙車手問題重視,為避免學生涉詐,請加強法治教育,提升學生法治觀念。(相關宣導素材與資源公告於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網站https://www.edu.tw/AF/Default.aspx)。
- 學校發現學生疑似遭受詐騙事件時,即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落實個案通報作為,並由教育主管機關指導學校應變處置、積極協助受害學生。
- 請學校鼓勵家長及學校師生透過手機下載「警政服務APP」或上網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http://165.npa.gov.tw/#/),及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防騙宣導LINE好友等相關資訊管道,獲取反詐騙諮詢服務。另簽訂「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學生涉入詐騙案件時可即時獲得警方協助。
- 鼓勵學生參加機車駕駛訓練,提升危險感知能力:學生對於道路駕駛危險感知不足,學校除利用情境式交通安全教育外,同時帶領學生認識校園周遭之高風險路段及路口;學生於事故後的自保能力可能較不足,導致事故受傷風險程度增加,另學生可能因各種原因必須騎車外出,可針對重點族群(大一生、初領駕照學生、打工學生、僑外生)加強宣導。
- 宣導教育部製作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傳圖卡:教育部製作上路就4要5不、微型電動二輪車規定比一比及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注意事項等三張圖卡,業於112 年 10 月 13 日於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 交通安全專區公告,學校可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 機車或自行車安全教育:為降低學生騎乘機車或自行車交通事故,培養交通規則認知與遵守行為、正確駕駛習慣、責任駕駛觀念、實際道路安全駕駛認知及應變能力,配合交通部公路局推動「機車駕駛訓練制度(含機車駕訓補助)」等政策,鼓勵學生踴躍參與,俾強化學生安駕觀念,有效降低交通事故。
- 機車課程模組:運用教材結合課程或教育宣導時,分別就「機車知識」、「騎乘安全」及「日常檢查」等項,教育學生於擔任騎士之角色時,對機車各項功能的認知及若保養不當可能會造成的危險因子。
- 學校定期檢視校園內交通標線、號誌、減速設施、路面平整及人孔蓋檢查與改進,以減少學生摔車事故。
- 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申請「永續提升行人安全計畫」,改善校園周邊及對外聯通道路環境,增設交通號誌、監視器及道路相關設施改善等。
- 臺灣原住民區分有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鄒族、邵族、排灣族、魯凱族、卑南族、阿美族、雅美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等16族。
- 原住民族各族有其不同的語言及文化,呈現多樣化且各具有其獨特性,藉由各類描寫藝術、音樂、舞蹈、歌謠、傳說、身體裝飾、織繡與木雕等藝術表現,傳遞其族群生活經驗、泛靈信仰與宇宙觀,呈現多元文化特色,使人感受其獨有的生活智慧與背後蘊藏的文化精神。
- 為正確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的理念,傳遞臺灣最珍貴的原住民族文化價值,國人應尊重與瞭解各族群多元歷史與文化,進而欣賞各族文化的豐富與美麗,以建立一個更為開放與多元之環境。
- 依據108年修正之「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教育的對象,從原住民學生擴大到全體師生及所有國民。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時,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提供學校教職員生多元文化與原住民族教育基本知能及專業成長。(相關宣導資源可參考教育部原力網-資訊與分享)
- 原住民族語言是國家的語言,也是我國重要的文化資產,但目前面臨急劇流失、亟待復振的困境,因此延續與保存原住民族語言至為重要,且刻不容緩,爰請學校協助宣導現行原住民學生升學制度係為加強族語之傳承,故鼓勵原住民學生考取族語認證,以保障其教育權,提升原住民族教育水準,達到文化保存的目標。(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研擬「鼓勵原住民學生考取族語認證的升學制度」之說明,可於教育部網站之「認識教育部-教育部各單位-綜合規劃司-資料下載」參閱)
- 依據當前國際法律框架(含《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及其發展趨勢,學校應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發布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推動全面性教育(Comprehensive Sexuality Education,CSE)。
- 上開「全面性教育」之核心概念,包含
(1)、關係(如家庭、友誼、親密關係)
(2)、價值觀、權力、文化與性(如性價值觀、人權、文化與社會)
(3)、瞭解性別(認識多元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內涵,並透過認識與思考,學習尊重多元性別族群)
(4)、暴力與安全保障(如性別暴力、隱私、信息)
(5)、健康與生活技能(如安全性行為、做決定、媒體素養)
(6)、人體與發育(如生殖、青春期、身體界線)
(7)、性與性行為(如性生命週期、性反應)
(8)、性與生殖健康(如預防非預期懷孕、防治愛滋病及其他性病)
等八大內涵,旨在人權的基礎上,依法保障每位學生擁有安全、免於性暴力(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不歧視的性自主決定權,拒絕不想要的性接觸及性行為(如性侵害、猥褻行為等)。
- 請學校連結校內外相關性別平等、人權、教務、輔導諮商及衛生單位等,共同推動「全面性教育」相關宣導活動及發展課程或教材,包含法律層面的性自主權、身體自主權、親密或情感關係之自主權,以及性健康及生殖健康(如生育、避孕)之自主權利;以培養學生對親密關係具備尊重、平等且負責任之能力,提升學生對性健康及性自主權的正確認知,建立安全、尊重的友善校園環境。
- 為落實本計畫宣導主題:「停!聽!看!一起『調』出『和』諧的友善校園!」,請本局規劃辦理主題宣導活動內容,並請局長主持,以提升全民共同推動友善校園之宣導成效。
- 學校應於友善校園週期間,運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由校長對全校師生宣導「停!聽!看!一起『調』出『和』諧的友善校園!」等資訊,另外,重要宣導事項包括加強實施「加強校園霸凌防制宣導」、「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治校園性別事件」、「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落實人權教育等新興議題推動」、「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日宣導活動」、「防制校園詐騙」、「交通安全宣導」、「尊重多元文化理念」及「加強推動全面性教育」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重點,以正向推動相關防制作為。
宣導資源:
(一) |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https://i.win.org.tw/index.php):宣導專區→「網路霸凌」、「私密照外流」及「網路素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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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https://csr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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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校園安全防護資源網(https://enc.moe.edu.tw/)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制校園霸凌、交通安全、詐騙專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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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我的未來我作主教育部Youtube網站(https://www.youtube.com/@antidrug_ed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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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實務處理手冊(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m7/m7_09_01_01?sid=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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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校園跟蹤騷擾防制工作手冊(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m7/m7_12_02_01?sid=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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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官網(https://crpd.sfa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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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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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特別的愛 (https://www.ner.gov.tw/program/5a83f4e9c5fd8a01e2df006a),探討 議題包括:各類障別在各教育階段教學經驗分享、資優教育、情緒障礙學 生輔導、班級經營技巧、專團合作、生涯輔導、休閒娛樂教育,職業能力 養成及再設計、體適能訓練、同儕互動接納、社區資源運用、家長參與、 親子教養觀念、性平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及人士各項權益及各項支持服務 系統。每週六、週日16:05-17:00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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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法治教育專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aspx?n=2A3BFF5F05B9DCE3&sms=C5774981D9B58B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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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資源網/人權教育專區(http://hre.pro.edu.tw/index#gsc.tab=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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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教育資源網(https://cis.ncu.edu.tw/NsaSys/cena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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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lif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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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教育部中小學數位素養教育資源網(https://eliteracy.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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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超級公民GO(https://www.ner.gov.tw/program/5a83f4eac5fd8a01e2df01d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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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從新歸零/e世代的數位康健(https://www.ner.gov.tw/programExpress/60d1a30b03dffb00075e3978),科技是大多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如何使科技成為生活的助力而非阻力?該節目分享健康科技習慣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更清楚掌握自己的網路使用狀況,議題包括網路霸凌、網路的法律問題及如何建立網路素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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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原住民族委員會出版《原住民族權利手冊》、《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系列叢書》、《史料導讀:臺灣原住民族抗爭運動史》、《原住民族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繪本》及「提升原住民族文化敏感重視度指導原則」、行政院委託之《原住民族人權與轉型正義教學指引手冊》、國家人權博物館之原住民族政治受難者曁相關人士口述歷史影像紀錄、臺灣人權故事教育館之原住民政治案件、國家教育研究院之原住民族歷史事件教學資源等,可至教育部原力網(資訊與分享)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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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鼓勵原住民學生考取族語認證的升學制度」說明及相關延伸閱讀、《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工作手冊》、「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相關案例-以校園歧視事件為例」、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案例教學實例等,可至教育部網站(認識教育部-教育部各單位-綜合規劃司-資料下載)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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