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伙伴計畫
北投國中身心障礙學生「友善夥伴」計畫實施辦法
- 主旨:提供本校身心障礙同學更良好、便利,充滿溫暖的學習環境,同時增進其他生對身心障礙同學的了解與支持。
- 服務對象:本校七、八、九年級身心障礙同學。
- 甄選資格:
- 請班上有身心障礙同學的導師推薦。
- 被推薦者之家長在充分了解計畫後,具名同意。
- 具體措施:
- 凡被推薦的同學,須先接受特教專業研習若干時數(研習時數視障礙類別而定)。
- 應協助之日常事項包含以下:
- 班上公共活動與課程的引導。
- 日常生活的協助。
- 心理上的陪伴與支持。如有特殊狀況,務必通知導師及特教老師。
- 獎勵方式:
- 由該班導師與特教老師,於期末時根據友善夥伴的表現,給予獎勵資格。
- 服務滿一學期,並經認可其獎勵資格者,給予嘉獎兩次。
- 服務滿一學年,並經認可其獎勵資格者,除再給予嘉獎兩次外,另頒予獎狀乙張。
- 服務滿三學年者,給予小功乙次,另頒予獎狀乙張。
- 資源班每學期末舉辦才藝表演活動,友善夥伴得列席與會,並安排感恩活動,接受表揚。
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